注意事項

承租人資格及證件說明

承租人須年滿20歲,取車時須出示個人有效駕照取車。
承租人須備以下證明文件,始得承租車輛。

本國國民:身分證、駕照。
非本國國民:

  • 於入境 30 天內還車者,租車時須出示 :
    護照、互惠國所發有效之國際駕照 (查詢互惠國關係) 、 原國駕照 、信用卡(有效期限六個月以上)
  • 無法於入境 30 天之內還車者,租車時須出示 :
    護照、國際駕照簽證或台灣本國駕照、信用卡(有效期限六個月以上)

平假日定義說明

平日定義為週一至週四;假日定義為週五至週日、國定假日及其前一日。

租車保障內容說明

  1. 強制險:第三人傷亡,每人傷亡(含醫療)最高賠償200萬
  2. 如須投保額外保險 請參考門市人員提供的  新安東京日租型保險

以上險種不負責因自然災害(如:颱風、地震、洪水等)直接或間接影響而造成的損害,以及車內設備遺失或損傷的理賠。若車型為內含播放設備、音響、行車電腦等,若因遭竊則實際賠償金額依原廠估算後報價單為準。

註:若車輛維修或失竊期間,承租人另須負擔無法營業之損失費用。營業損失費用負擔上限為45日(營業損失收取須依該出租車輛之日出租金額計算)。

日租金、行駛里程、油料說明、E-tag

  1. 日租金:日租金為24小時制,若逾時歸還,逾1小時以上者,每小時收取訂價十分之一日租金,逾8小時以上者,以一日租金計算。承租人如欲續租,敬請在約定還車時間10小時前通知本公司(本公司保留是否續租之權利)
  2. 油料:除九人座車款使用柴油之外,其餘車款皆使用95 無鉛汽油。油量以出車時為基準,如還車時油量低於出車油量,將收取一小格300元之工本費,或承租人自行至加油站加油補齊未滿之格數。
  3. E-tag:短租車輛租約期間所產生之通行費,將由遠通電收計算於還車時收取費。
  4. 里程:每日行駛里程限400KM,超過每公里加收3元(進口九人座5元),長租客戶另外約定。

承租人應負責任及義務

承租期間衍生之停車費、交通罰鍰及交通違規導致之費用或損失皆由承租人負擔。 承租人應盡善良管理人之義務使用及維護本車輛。
車輛若有瑕疵或操作不良時,請立即告知,行駛超過40KM或1小時後,將仍須負擔日租金。

取消訂單手續費收取說明

承租人未依約定時間取車,則依下表向承租人酌收營業損失費用。若因自然災害,例如:颱風(假)、陸上颱風警報、地震災、洪水(停班)或疫情3級等直接或間接影響租車行程,則可全額退費(需扣除銀行轉帳手續費30元)。

※ 取消交易須酌收營業損失:(會扣除30元的手續費)
a. 於預定取車日當日或不通知取消,不退還訂金。
b. 於預定取車日前 1 日前取消(不含取車當日),退還訂金 20%。
c. 於預定取車日前 2-3 日前取消(不含取車當日),退還訂金 30%。
d. 於預定取車日前 4-6 日前取消(不含取車當日),退還訂金 40%。
e. 於預定取車日前 7-9 日前取消(不含取車當日),退還訂金 50%。
f. 於預定取車日 10 日前(含第10日)取消(不含取車當日),退還訂金100%。

緊急事件處理

為保護您的權益,承租車輛發生事故、失竊或肇事事件等,請保持現場,立即通知警察單位處理,並撥打07-2357899 07-3502359作後續處理,切勿與對方私下和解,並請即刻和本公司聯絡。

※ 餘未盡事宜,以汽車出租單(小客車租賃契約、機車租賃契約、欣興租車租賃規章)為準本公司保有最終解釋權